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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岸镇2018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总结


来源:连州市西岸镇 发布时间:2019-01-28 13:40:4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新时期精准帮扶工作实施以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清远和连州市有关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镇扶贫攻坚工作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战关键性的一年,我镇始终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的,实行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我镇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我镇2018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扶贫基本情况

1、我镇有行政村14个,其中省定相对贫困村个数6个分散贫困村8个全镇有贫困户10192056人其中有劳动能力贫困户3971274人劳动能力贫困户622782人一般贫困户331915人,低保贫困户354801人,五保户贫困户334340人。

二、扶贫工作成效

(一)脱贫成效。从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全镇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的要求,抓实贫困户“八有”落实情况,重点落实贫困户住房安全、教育补助、合作医疗、政策兜底等,通过与各行业部门对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目前累计脱贫人数达到899户1651人,其中2016年脱贫622 8472017年脱贫277804人;2018年计划预脱贫139户423人,2018年预脱贫户已达标139423

1.危房改造情况。全镇自2016年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共有153户贫困户纳入了危房改造补助范围,其中2016年改造31户;2017年改造63户;2018年原有危房改造59户,新增改造46户,共105户,截止至2018年12月底,已全部竣工,通过验收105户,105户已发放补助。

2.贫困户落实政策兜底情况。全镇1019户贫困户当中有无劳动能力贫困户622784人,其中已经落实民政兜底的有443户540人。有179户244人因与民政低保政策不一致,导致不能落实民政低保或者五保的,以每月50-228元标准发放了生活补助金,截止至目前,累计发放补助金14.942万元,实现全户无劳动能力又没有享受民政低保、五保政策的贫困户政策兜底全覆盖。

3.教育落实情况。我镇共有在校学生256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200人,高中阶段38人,大专以上18人,100%落实教育补助。

4.医疗保险情况。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岁以上符合领取待遇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长效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全镇6个相对贫困村和8个分散贫困村均已建立了长效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其中冲口、东江、石兰、溪塘、三水5个相对贫困村和8个分散村与连州市连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西岸模式”特色农业种植项目,东村发展连片种植项目,溪塘、东江发展生态黄牛养殖项目等,均已取得一定的效益,部分贫困户领取到了项目的收益分红。

2.其他项目。各贫困村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利用中央、省扶贫开发资金、荔湾区引导资金、帮扶单位自筹资金等实施了一批可持续、稳定增收的项目,包括入股连州市谭岭水电站项目,投资连州市红旗电站项目,投资连州市小龙水电项目,入股连州市扶贫基金项目,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公路、村道、巷道、路灯、便民办事大厅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类型、多途径为村集体、贫困户增收,改善村容村貌,为赢得脱贫攻坚战的胜利打下坚实基础。

(三)资金使用情况

自扶贫工作开展以来,上级下达到我镇的省扶贫开发资金共1786.4万元,经过市、镇、村实施的项目,目前资金使用率已达到100%。其中系统因部分贫困户销户、终止帮扶等原因,致使已使用的资金返回系统,导致系统显示全镇资金使用率为90.22%。

三、镇委书记、村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情况

按照省有关要求,2018年我镇党委书记遍访了清水村、石兰村、七村村、东村村、小带村等共369户贫困户,超过了省规定的601户以上镇(乡)三年内完成遍访任务我镇1019户贫困户的三分之一。14个村委会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并建立了遍访台账

四、形势判断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经过2016年--2018年三年攻坚工作,我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生产有了显著提升,预脱贫人口已达到全镇贫困人口的97%,预脱贫人口已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的要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继续推进帮扶工作,对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全镇贫困人口在2020年全部退出。接下来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多筹并举,精准施策,扎实开展产业帮扶项目和落实社会保障。一是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有针对性地抓好产业扶贫,继续实施“西岸模式”种植、连片种植、生态黄牛养殖等帮扶项目,鼓励有劳力贫困户发展“一户一策”分散种养,多筹并举,精准施策,确保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均收入达到标准;二是继续落实好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教育资助、危房改造、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对于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贫困户落实低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确保无劳力贫困户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切实做好驻村干部的管理和扶贫资金监管。认真按照省市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驻村工作纪律和要求,加强驻村纪律的监督检查。按照上级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严格筛选、论证帮扶项目,严格资金使用流程,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贫困户、贫困村上,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扎实做好贫困户脱贫工作。

紧紧围绕贫困户脱贫的初衷,继续重点做好贫困户的脱贫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贫困户“八有”工作,注重收集贫困户的“八有”佐证资料,建立健全“八有”台账,做到有据可依,确保每一户脱贫户都达到“八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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